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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起诉?官方回应
来源:红星新闻 | 作者:testuse | 发布时间: 2022-09-15 | 9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
  微博话题#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#在9月12日时登上热搜榜,截至目前,话题阅读次数已有3.1亿,讨论次数2.2万。

↑#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台上法庭#登上热搜榜

↑#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台上法庭#登上热搜榜

  据广州市司法局微信号“广州普法”披露的普法案例显示,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,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。因为经济条件不好,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。张女士在姑姑家长大后,工作上事业有成,给表弟买了房。她的父母为让她给弟弟买房,将她告上法庭,索要50万元赡养费。

  此事引发热议,各大媒体纷纷转载。很多网友评论张女士是现实版“樊胜美”,讨论张女士父母无情,一家人应好好商量。还有机构媒体就此事件进行评论。但也有网友认为案件过于“离谱”,对案件真实性存疑。

  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处了解到,案件系在今日头条上搜寻到的,并根据案例判决情况,设计有对白的脚本,并进行情景演绎。该工作人员未对案件是否真实的问题进行回答。实际上,2020年“广州普法”发布的另一则“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”的普法视频也登上了微博热搜,案例也是在网上找的。

  案例来源:

  头条号自媒体发布,多篇故事相似

 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,微博话题#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#登上热搜后,引发网友大量讨论的同时,也有网友质疑案例的真实性。

 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,新闻源自“广州普法”所发文章。文章内写着“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,以下为设计对白”。

 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,这篇文章被“广州普法”收录在《说法》栏目,该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、广州市普法办、广州市律师协会、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。文内还曾配有视频,不过目前已无法浏览。

↑“广州普法”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文内注明“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,以下为设计对白”

↑“广州普法”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文内注明“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,以下为设计对白”

  文章先简单介绍了案件情况,然后用原告代理人、被告代理人、审判长三方发表意见的形式阐释案情,并注明“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,以下为设计对白”。

  9月14日,广州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文章中的案例系司法局工组人员在今日头条上搜寻,搜寻到案例后,根据案例判决情况设计有对白的脚本,并进行情景演绎。记者就网上搜寻案例是否核查真实性,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复。

↑资料配图 图据图虫创意

↑资料配图 图据图虫创意

  红星新闻记者在今日头条上检索发现,“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”相关内容最早发布于一家名为“映衬生活的身影”的头条号自媒体,发布时间是2022年5月30日,文章名为《29岁女孩被姑姑养大,因拒绝出钱帮弟弟买房,竟遭到亲生父母起诉》,此后,该文章经大量转发,转发中也有一些“改动”,有自媒体号将主人公的名字化名为其他名字,年龄也由29岁改动为33岁。

  记者详细阅读《29岁女孩被姑姑养大,因拒绝出钱帮弟弟买房,竟遭到亲生父母起诉》文章发现,相比“广州普法”在9月12日发布的文章,有更多细节。

  今日头条的文章中,提到了主人公张女士被寄养的成长史,以及她成长期间父母对她的态度。原文提到,张女士父母育有4个子女,上有2个姐姐,下有1个小她3岁的弟弟,父母将2岁的张女士送到姑姑家时曾承诺“半年就会接走女儿”。后张女士的父母拖欠生活费,还违背承诺,对姑姑姑爷说“我们没有能力抚养,你们自己看着办!”

  姑姑和姑爷经商量未将张女士送到其他寄养家庭,而是选择照顾张女士,但在10多年的寄养生活中张女士“每天都会或多或少地遭受一些冷落”。张女士发愤图强考上大学后,父母试图缓和关系,父母还曾解释自己这些年家庭条件不好才没有接回张女士……文章提到,2022年5月27日,张女士与父母走进了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解决。但文内未提到具体是在哪个法院。

 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,头条号“映衬生活的身影”粉丝3万多,该号的简介为“你把故事发给我,我把故事发出去,欢迎各位来投稿!”

  该号近2年来发布了不少关于家庭纠纷的文章,多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纠纷,例如“女孩从小被父亲抛弃,长大后因拒绝给哥哥买房,竟遭到父亲起诉”“弟弟按揭买了一套房子,哥哥拒绝帮他偿还月供后,竟遭到父母起诉”“女儿不顾父母反对远嫁,因拒绝支付20万彩礼,女儿竟遭到父母起诉”等文章。

  该头条号一般在文末会加上《民法典》的相关内容。其中“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:父母不履行对儿女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”这一条出现频率最高。

  红星记者尝试与该头条号发布者取得联系,询问文章故事来源与是否为虚构,但未获得回复。

  曾有“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”登上热搜

  回应称案例同样来自网络

  据媒体报道,“广州普法”新媒体平台由广州市司法局打造,全面进驻今日头条、企鹅号、南方号、大鱼号、快手、B站、微视号、视频号等新闻资讯和短视频平台。2021年,“广州普法”(新媒体矩阵)荣获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奖,“广州普法”文章总阅读量3.1亿,视频总播放量49.09亿人次。

  为适应不同受众需求,“广州普法”近年来不断增加原创普法产品制作力度,找准新闻时效性、法律专业性、话题深度性、内容合理性之间的平衡点,激发新媒体普法活力。在作品创作上,从单一的法治类新闻逐步扩大到演播室访谈、情景短剧、以案说法等。

  2020年9月,一则“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”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。该视频也源自于“广州普法”。

  视频中,主持人称,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,偷偷生下二胎后养不起孩子,最后要求在外地打工的22岁女儿抚养。女孩拒绝抚养2岁弟弟后,父母将其告上了法庭,最后,父母还胜诉了。对此,律师解读,根据我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《民法典》规定,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,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,所以姐姐不可以拒绝。该律师建议,如果这种情况下父母坚持要生二孩,应该征求大孩的意见。

  随后,多家平台进行转载,网友为此事吵翻了天,很多网友留言“凭什么”,认为父母不负责任,同情这位姐姐,不少法律人士还对此进行司法解读。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,如此离奇的案例是否可信?

  视频中的普法律师当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视频中的“案例”是“广州普法”栏目编导提供,她只是根据案件简介进行解读。至于“案例”是否真实,律师称,她当时问过该栏目编导,对方说是从别的地方找到的“案例”。

  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曾在2020年9月回应红星新闻记者,“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”的“案例”是在网上找的,然后找来律师进行解读。对于是否对“案例”真实性进行核实,上述工作人员称,“如果要核实案例的真实性,得自己去找相关发布的平台核实。”

  红星新闻记者对该案例在网上进行检索,目前能找到的最早发布该文章的时间是在2019年11月,该“案例”文章由一个名为“育儿小秘籍”的母婴自媒体首发。该自媒体一位运营者称,她们不认识“案例”中的当事人,也没有相关信息,当时是在网上看到的信息。红星新闻记者发现,此后很长一段时间,多家母婴自媒体也发布了类似的文章,而且有的还进行“加工”,出现多种版本。